建立可重複使用的對象
您可以儲存和管理可重複使用的對象,這些對象是對象區段群組,甚至是其他儲存的對象,您可將其用作多個位置的目標或排除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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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功能表中,按一下 Audiences > All Aud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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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資料表上方的 Cre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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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唯一的 Audience 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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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用)取消選取 Share with all advertisers in my account 的選項。
當您共用對象時,該對象會成為帳戶中所有廣告商的目標或排除專案。 不過,受眾中的個別區段僅供共用區段的使用者使用。 例如,如果您將包含Adobe Analytics區段的對象與未對應至相同Analytics帳戶的廣告商共用,則不會在該廣告商的對象中預覽該區段。 在對象中只會預覽該廣告商可用的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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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 Sa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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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對象:
note note NOTE 當您建置對象時,右側面板中會更新詳細的對象人數資料 -
若要使用Third Party Segments、First Party Segments、Adobe Segments、Custom Segments和Saved Audiences索引標籤上可用的區段來手動建立區段邏輯,請執行下列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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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新增第一個區段,請在左側面板中找出該區段,然後選取區段名稱旁的核取方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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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將區段新增至現有區段群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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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右側面板中的區段群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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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用)視需要將群組邏輯變更為 Include Any、Include All 或 Exclude All。
Exclude All 不適用於第一個區段群組。 若對象僅包含排除專案,請將此對象建置為 Include Any,然後在位置中,從「排除的對象」選單中選取該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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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左側面板中找出新區段,並選取區段名稱旁的核取方塊。
區段群組會自動更新為新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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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新增區段群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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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右側面板中的 + New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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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用)視需要將上一個群組與新群組之間的邏輯變更為 And 或 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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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左側面板中找出新群組的區段,並選取區段名稱旁的核取方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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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用)視需要將群組邏輯變更為 Include Any、Include All 或 Exclude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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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使用現有對象中的區段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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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下列任何方式,從現有對象複製區段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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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對象」檢視中,將游標停留在對象列上,然後按一下「More > Copy to Clip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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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有對象的設定中,按一下區段邏輯面板頂端的 More > Copy to Clip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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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字編輯器中,使用英數字元區段ID和布林值語法手動建立區段邏輯,並將其複製到剪貼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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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 paste in an audience rule to begin building,將現有的區段邏輯貼到輸入欄位中,然後按一下 Apply。
note note NOTE 如果對象已包含任何區段邏輯,則貼入新區段邏輯會覆寫現有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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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 Cre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