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列出開始建立交易式訊息之前,您應注意的最佳實務和限制。
僅使用 管理 角色可以設定交易式事件和存取交易式訊息。
在設定和發佈交易式事件時,您需要執行的某些步驟無法還原。 您必須注意下列限制:
已發佈的交易式訊息數量可能會對您的平台造成重大影響。 為獲得最佳效能,已發佈的交易式訊息數量應維持在100以下。 為確保此,請取消發佈或刪除任何未使用的交易式訊息。 請參閱 取消發佈交易式訊息 和 刪除交易式訊息.
為確保最佳效能,您也可以取消發佈或刪除未使用的事件。 事實上,取消發佈或刪除事件也會取消發佈或刪除對應的交易式訊息,及其傳送和追蹤記錄(如果有)。 請參閱 取消發佈事件 和 刪除事件.
您個人化訊息內容的方式取決於交易式訊息的類型。具體情況列於下方。
請注意,產品清單可用於交易式 電子郵件訊息 只有。 請參閱在交易式訊息中使用產品清單。
在 品牌 管理方面,交易式訊息提供的彈性比標準訊息要小。Adobe 建議將交易式訊息中使用的所有品牌連結至 All 組織單位。如需詳細資訊,請閱讀以下詳細說明。
編輯交易式訊息時,您可以將訊息連結至品牌,以自動套用一些參數,例如品牌名稱或品牌標誌。預設情況下,在交易式訊息屬性中將選中 Default brand。
交易式訊息使用的所有對象(包括品牌)都必須從 Message Center 組織單位中可見,這表示這些對象必須位於 Message Center 或 All 組織單位中。
但是,如果訊息屬性中選取的品牌連結到與 Message Center 或 All不同的組織單位,則會導致錯誤,您將無法發送交易式訊息。
因此,如果您想在交易式訊息中使用多品牌,您應將所有品牌連結至 Message Center 組織單位或 All 組織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