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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作業人員帳戶角色

AVAILABILITY
Adobe Real-Time Customer Data Platform (CDP) Collaboration目前在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以及歐洲、中東和非洲等地推出,全球即將推出。 請聯絡您的 Adobe 代表以取得更多資訊。瞭解如何開始

在Adobe Real-Time CDP Collaboration中,有兩個角色與帳戶相關聯: 廣告商​和​發佈者。 角色是在帳戶建立過程中選擇的,應反映該帳戶的意圖。

廣告商 advertiser

廣告商是透過鎖定目標的行銷活動,以觸及特定對象的品牌。 他們將會投資於行銷,與共同作業人員一起觸及受眾,以改善品牌認知度、潛在客戶、重新參與和轉換。 使用Collaboration時,廣告商可運用其連線的受眾深入分析,加強其行銷策略並達成目標。

發佈者 publisher

發佈者是擁有或經營線上內容或服務的品牌,其個人資料是經使用者同意而收集的。 他們提供此資料,以供廣告商用於數位廣告和受眾測量。 使用Collaboration,發佈者可以傳送其受眾資料給共同作業人員,以啟用目標式行銷活動,並提高其廣告工作的有效性。

代理商 agency

代理是計畫、管理和最佳化一或多個品牌的行銷和媒體行銷活動的組織。 他們運用第一方和第三方資料,跨管道建立、啟用和測量受眾。 使用Collaboration,代理商便可在單一受管理的環境中存取品牌許可資料,以便協調跨合作夥伴行銷活動、啟用受眾及改善媒體效益。

資料合作夥伴 data-partner

資料合作夥伴是提供協力廠商控管資料集和區段的組織,共同作業人員可透過這些組織和區段來豐富自己的資料,以利進行受眾目標定位、潛在客戶和測量。 使用Collaboration,資料合作夥伴可安全地將此資料提供給共同作業人員用於對象和促銷活動深入分析,而不需要將第一方資料傳輸到合作夥伴的環境中。

選擇正確的角色 choosing-the-right-role

在Adobe Real-Time CDP Collaboration中建立帳戶時,必須選取最適合您組織目標的角色。 在某些情況下,品牌可能同時適合這兩個角色,因為品牌可能經營線上平台(發佈者)並也執行行銷活動(廣告商)。 雖然Collaboration可透過其共同作業模式提供彈性,但建議您選擇符合主要目標的角色。

若要更清楚瞭解角色、不同共同作業模式及使用方式,請參閱共同作業模式指南。 我們的端對端工作流程指南會強調每個共同作業模式,並透過品牌角度提供Collaboration產品的一般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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