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廣告

您可以在相同的行銷活動中複製廣告。

  1. 在主功能表中,按一下 Campaigns.

  2. 按一下行銷活動的名稱。

  3. 在子功能表中,按一下 Ads.

  4. 在廣告名稱旁,按一下 > Duplicate.

  5. 指定新廣告設定:

    1. (選用)變更預設廣告名稱。 依預設,新廣告稱為「副本<原始廣告名稱>.」

    2. (選用)變更廣告設定 音訊廣告連線電視顯示廣告行動裝置廣告原生廣告前段廣告,或 通用視訊廣告.

  6. 按一下 Save & Submit for Review.

    廣告評論 對於新廣告,需要24到48小時,並包括敏感類別的檢查、按一下URL功能以及預覽呈現。 此 Status 欄會指出DSP是否已核准廣告。 損毀的廣告可能會有超過24到48小時的擱置狀態,以便您有時間在錯誤被拒絕之前修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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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
    只有在DSP和SSP皆核准創意內容後,才能提供您的廣告。 每個SSP都有各自的核准需求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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