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perience Manager 資料 Creative Cloud 夾共用最佳實務

注意

不再使用「Creative Cloud資料夾共用」功能的Experience Manager。 Adobe強烈建議使用較新的功能,例如Adobe資產連結Experience Manager案頭應用程式。 進一步了解Experience Manager和Creative Cloud整合最佳實務

Adobe Experience Manager可以設定為允許Experience Manager資產中的使用者與Creative Cloud使用者共用資料夾,讓這些資料夾可在Creative Cloud資產服務中當作共用資料夾使用。 此功能可用來在創意團隊和Experience Manager資產使用者之間交換檔案,尤其是當創意使用者無法存取Experience Manager資產例項時(他們不在企業網路上)。

這類整合可用於兩種使用案例,尤其是與沒有直接存取Experience Manager資產權限的使用者合作時:

  • 與「Experience Manager檔案」使用者共用Creative Cloud資產的一組特定資產(例如,創意簡報和一組已核准資產,以供設計用於新行銷活動)
  • 接收Creative Cloud用戶的新檔案。
注意

閱讀本檔案之前,您可以檢閱整體Experience Manager和Creative Cloud整合最佳實務,以取得主題的較高層級概覽。

概覽

Experience ManagerCreative Cloud資料夾共用需仰賴Experience Manager資產和Creative Cloud帳戶之間,資料夾和檔案的伺服器端共用。 在案頭上使用Creative Cloud案頭應用程式的創意專業人員,可以使用Adobe CreativeSync技術,在其磁碟上直接提供共用資料夾。

下圖提供整合的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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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包含下列元素:

  • Assets 部署在企業網路(受管服務或內部部署)中的伺服器:資料夾共用會在此啟動。
  • Adobe Marketing Cloud Assets核心服務:充當Experience Manager和Creative Cloud儲存服務之間的中介。使用整合之公司的管理員需要在Marketing Cloud組織與Experience Manager資產例項之間建立信任關係。 它們也定義已核准Creative Cloud共同作業人員的清單,讓Assets使用者也可以共用資料夾以提供額外安全性。
  • Creative Cloud資產Web服務 (儲存和Creative Cloud檔案Web UI):這是共用「Creative Cloud」資料夾的特定Creative Cloud使用者能夠接受邀請並在其資產帳戶儲存體中查看資料夾的位置。
  • Creative Cloud案頭應用程式:(可選)可透過與Creative Cloud資產儲存空間同步,從創意使用者的案頭直接存取共用資料夾/檔案。

特徵和限制

  • 變更的單向傳播: 檔案變更只會傳播至一個方向 — 從資產最初建立(上傳)的系統(Experience Manager或Creative Cloud資產)。整合不提供兩個系統之間完全自動化的雙向同步。

  • 版本設定:

    • Experience Manager只會在檔案源自Experience Manager且在該處更新時,建立資產的版本。
    • Creative Cloud資產提供其專屬的版本化功能,該功能鎖定在進行中工作更新(基本上,最多可儲存10天的更新)
  • 空間限制: 檔案交換的大小和數量受創意使用 者特 定Creative Cloud資產配額(視訂閱層級而定)和檔案大小上限5GB的限制。此外,組織在Adobe Marketing Cloud Assets核心服務中的資產配額,也限制了空間。

  • 空間需求: 共用資料夾中的檔案也需實際儲存在Experience Manager中,然後儲存在Creative Cloud帳戶中,並在Marketing Cloud資產核心服務中提供快取副本。

  • 網路和頻寬: 共用資料夾中的檔案和所有更新都需要通過網路在系統之間傳輸。您應確保僅共用相關檔案和更新。

  • 資料夾類型:不支援共用類型的「資 sling:OrderedFolder產」資料夾。如果您想要共用資料夾,在「Experience Manager資產」中建立資料夾時,請勿選取「已排序」選項。

最佳實務

善用Experience Manager來Creative Cloud資料夾共用的最佳實務包括:

  • 數量考量: Experience Manager、Creative Cloud資料夾共用應用來共用較少數量的檔案,例如與特定促銷活動或活動相關的檔案。若要共用較大的資產集(如組織中所有已核准的資產),請使用其他分送方法(例如Experience ManagerAssets Brand Portal)或Experience Manager案頭應用程式。
  • 避免共用深層階層: 共用會遞回運作,不允許選擇性取消共用。通常,共用時應僅考慮沒有子資料夾或具有非常淺的層次結構(如1個子資料夾級別)的資料夾。
  • 分隔資料夾以進行單向共用: 應使用個別資料夾來共用最終資產,從Experience Manager資產共用至Creative Cloud檔案,以及從Creative Cloud檔案共用創意就緒的資 Assets產。這項功能搭配良好的這些資料夾命名慣例,可為Experience Manager資產和Creative Cloud使用者建立更容易了解的工作環境。
  • 避免在共用資料夾中進行WIP: 不應將共用資料夾用於進行中的工作 — 在Creative Cloud檔案中使用個別資料夾來執行需要經常變更檔案的工作。
  • 在共用資料夾外開始新工作: 新設計(創作檔案)應在「Creative Cloud檔案」的個別WIP資料夾中啟動,當它們準備好與「Experience Manager資產」使用者共用時,應將其移動或儲存至共用資料夾。
  • 簡化共用結構: 為了提供更方便管理的作業設定,請考慮簡化共用結構。Experience Manager資產資料夾不應與所有創意使用者共用,而應僅與團隊代表共用,例如創意總監或團隊經理。 創意層的經理將接收最終資產、決定工作分配,然後讓設計師在自己的Creative Cloud帳戶中處理在製品資產。 他們可以使用Creative Cloud協作功能來協調工作,最後選取可供共用回Experience Manager資產的資產,並將其放入可供創意內容使用的共用資料夾。

下圖說明根據Experience Manager資產的現有最終資產建立新設計的範例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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