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列出了在开始创建事务型消息之前应了解的最佳实践和限制。
仅限具有下列属性的用户: 管理 角色可以配置事务性事件并访问事务性消息。
配置和发布事务事件时,需要执行的某些步骤无法还原。 您需要了解以下限制:
已发布的事务性消息的数目可能会对您的平台产生重大影响。 为获得最佳性能,已发布的事务性消息数应保持在100以下,否则可能会发生性能下降。 要确保这一点,请取消发布或删除任何未使用的事务型消息,以满足上述护栏要求。 请参阅 取消发布事务型消息 和 删除事务型消息.
为确保获得最佳性能,您还可以取消发布或删除未使用的事件。 事实上,取消发布或删除事件也将取消发布或删除相应的事务型消息及其发送和跟踪日志(如果有)。 请参阅 取消发布事件 和 删除事件.
个性化消息内容的方式,取决于事务型消息的类型。具体情况如下所列。
请注意,产品清单在事务型中可用 电子邮件消息 仅限。 请参阅在事务型消息中使用产品清单。
对于品牌策略的管理而言,事务型消息的灵活性低于标准消息。Adobe 建议将事务型消息中使用的所有品牌关联到 All 组织单位。有关此方面的更多信息,请阅读下方的详细说明。
编辑事务型消息时,您可以将其链接到品牌以自动应用一些参数,例如品牌名称或品牌徽标。默认情况下,事务型消息属性中会选中 Default brand。
事务型消息中使用的所有对象(包括品牌)都必须在 Message Center 组织单位中可见,这意味着这些对象必须在 Message Center 或 All 组织单位中。
但是,如果消息属性中选择的品牌链接到与 Message Center 或 All 不同的组织单位,则会导致错误,您将无法发送事务型消息。
因此,如果要在事务型消息的上下文中使用多品牌策略,您应将所有品牌关联到 Message Center 组织单位或 All 组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