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可顯示內容順序(影像和影片),也可顯示網站或單頁應用程式。
此頁面顯示如何建立和管理AEM Screens的管道。
先決條件:
為AEM Screens建立專案後,請依照下列步驟為您的專案建立新的管道:
選取Adobe Experience Manager連結(左上方),然後選取Screens。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導覽至 https://localhost:4502/screens.html/content/screens
.
導覽至您的Screens專案並選取 頻道 資料夾。
按一下 建立 動作列中的。
選取 序列頻道 範本來自 建立 精靈並按一下 下一個.
輸入標題為 ScreensChannel 並按一下 建立.
順序頻道現在已新增到您的 頻道 資料夾。
使用精靈時,可使用下列範本選項,例如:
範本選項 | 說明 |
---|---|
頻道資料夾 | 允許建立資料夾以儲存管道集合。 |
順序頻道 | 允許建立依序播放元件的色版(在投影片放映中逐一播放)。 |
應用程式頻道 | 允許在Screens播放器中顯示您的自訂網頁應用程式。 |
1x1 拆分畫面頻道 | 允許在單一區域中檢視元件。 |
1x2 拆分畫面頻道 | 允許檢視兩個區域中的資產(水準分割)。 |
2X1拆分畫面頻道 | 允許檢視兩個區域中的資產(垂直分割)。 |
2x2 拆分畫面頻道 | 允許檢視四個區域中的資產(在矩陣中水平與垂直分割)。 |
2 至 3 拆分畫面頻道 | 允許檢視兩個區域(水準分割)中的資產,其中一個區域大於另一個區域。 |
左或右L列拆分畫面頻道 | 可讓內容作者在適當大小的區域中檢視不同型別的資產。 |
拆分畫面頻道會將顯示分割成多個區域,以便您同時並排播放多個體驗。 體驗可以是靜態資產/文字或內嵌序列。
建立內容並新增至管道後,下一步就是建立位置,然後建立顯示區。 此外,您需要將該頻道指派給顯示器。 如需瞭解詳細資訊,請參閱以下章節結尾的資源。
您可以編輯、檢視屬性和控制面板,複製、預覽和刪除管道。
若要新增或編輯管道中的內容,請遵循下列步驟:
您可以將元件新增至頻道。 請參閱 新增元件至管道 以取得更多詳細資料。
將視訊上傳至頻道
請依照下列步驟,將視訊上傳至您的頻道:
如果您在管道上傳影片時遇到問題,請參閱 疑難排解影片.
若要檢視或編輯管道的屬性,請遵循下列步驟:
若要檢視管道的控制面板,請遵循下列步驟:
「色版資訊」面板說明色版屬性,以及色版的預覽。 此外,它也會提供您頻道為離線或線上的資訊。
按一下(…)從 頻道資訊 動作列,可檢視屬性、編輯內容或更新頻道的快取(離線內容)。
您可以從頻道儀表板檢視資訊清單。
此選項僅適用於AEM 6.4 Feature Pack 8或AEM 6.5 Feature Pack 4。
請依照下列步驟,從頻道控制面板啟用此選項:
您應該會看到 檢視資訊清單 選項來自 頻道資訊 面板中。
建立管道時,預設為「離線」。
建立管道時,管道可定義為線上或離線管道。
一個 線上頻道,會在即時環境中顯示更新的內容,而 離線頻道,會顯示快取的內容。
請依照下列步驟,讓頻道上線:
瀏覽至管道的方式 TestProject —> 頻道 —> TestChannel.
選取頻道。
按一下 儀表板 以檢視播放器的狀態。 此 頻道資訊 面板提供有關頻道為線上或離線狀態的資訊。
按一下 屬性 並從動作列導覽至 頻道 標籤,如下所示:
檢查 開發人員 模式(強制頻道上線) 讓頻道線上上。
按一下 儲存並關閉 以儲存您的選項。
導覽回頻道控制面板,現在導覽至 頻道資訊 面板會顯示播放器的線上狀態。
如果您要將頻道再次設定為離線,請從以下位置取消勾選「開發人員模式」選項: 屬性 標籤(如步驟(3)所示),然後從 頻道資訊 面板點按 更新離線內容,如下圖所示。
下表總結列出與裝置控制面板中的自動和手動更新相關聯的事件。
Event | 裝置自動更新 | 裝置手動更新 |
線上頻道中的變更 | 內容已自動更新 | 「裝置:推送設定」上已更新內容 或, 內容更新日期 裝置:重新啟動 |
離線管道變更,但未觸發管道「推送內容」(未重新建立離線套件) | 無內容更新 | 無內容更新 |
離線頻道和頻道「推送內容」中的變更已觸發(新的離線套件) | 內容已自動更新 | 內容更新日期 裝置:推送設定 或, 內容更新日期 裝置:重新啟動 |
設定中的變更
|
設定已自動更新 | 設定更新日期 裝置:推送設定 或, 設定更新日期 裝置:重新啟動 |
指派的顯示面板會顯示與色版相關聯的顯示。 它提供指定顯示的快照以及解析度。
關聯的顯示專案會列在 已指派的顯示 面板,如下所示:
此外,按一下 已指派的顯示區 面板,檢視顯示資訊,如下所示:
建立管道並在管道中新增/編輯內容後的下一個步驟,是瞭解如何建立位置及顯示。 再者,為該顯示區指派管道。
如需後續步驟,請參閱下列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