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決定點 policy-desc-pt
網域模型 domain-model
本頁旨在作為不同使用案例和原則實施的參考。 我們建議您也參閱檔案中的字彙表部分以取得字詞定義。
租使用者擁有它想要強制執行 原則 的應用程式。 使用者端應用程式必須設定為應用程式識別碼 (由Adobe提供)。
租使用者接著會將每個應用程式與一個或多個原則建立關聯,這些原則可能是由他建立或由其他人建立和共用。 原則可以在多個租使用者之間連結。
主旨活動包含向特定主旨的並行監視報告的所有資料流(無論應用程式為何)。
當要針對特定主題授權資料流時,系統將首先檢查為建立資料流的應用程式定義的所有原則。
然後,我們需要針對每個適用原則,收集所有將傳遞至規則的相關活動。 原則P的 相關活動 只有在符合下列條件時,才會包含資料流S:
資料流「S」是由包含原則「P」的應用程式啟動。
試執行使用案例 dry-run-use-cases
以下逐步說明旨在根據某些使用案例來驗證模型。 我們將從基本設定開始,以各種方式增加複雜性,逐步做到這一點。
1.一個租使用者。 一個應用程式。 一個原則。 一個資料流 onetenant-oneapp-onepolicy-onestream
我們將從單一租使用者開始,透過單一應用程式和單一關聯原則。 我們假設原則宣告,任何使用者最多只能有一個使用中資料流(允許播放最新資料流)。
串流開始後,活動將僅包含該串流且允許播放。
2.一個租使用者。 一個應用程式。 一個原則。 兩個串流。 onetenant-oneapp-onepolicy-twostreams
啟動第二個資料流後(由相同主體使用相同應用程式),用於驗證的活動將同時包含 s1 和s2。
超過限制,因為原則指出只允許播放一個資料流,所以我們將只允許播放最新的資料流(s2)。
3.兩個租戶。 兩個應用程式。 一個原則。 兩個串流。 twotenant-twoapp-onepolicy-twostreams
現在,假設新租使用者想要在其應用程式中強制實施相同原則:
由於兩個租使用者由相同原則連結,因此使用案例2中說明的情況適用於此處,並且允許 s3 播放,因為它是最新的資料流。
4.兩個租戶。 三個應用程式。 兩個原則。 兩個串流。 twotenants-threeapps-twopolicies-twostreams
現在,假設第二個租使用者部署新的應用程式,並且想要定義將在 app2 和 app3 之間共用的新原則。
此時,允許使用中的資料流 s3 和s4。 針對s3,評估原則 P1 時,系統只會將 s3 計為相關活動 (s4與原則 P1 沒有任何關係),因此沒有違規。
原則 P2 已套用至兩個資料流,而且它將同時包含 s3 和 s4 做為相關活動。 由於此活動在兩個資料流的界限內,因此允許兩個資料流。
5.兩個租戶。 三個應用程式。 兩個原則。 三個串流。 twotenants-threeapps-twopolicies-threestreams
假設使用 app2 執行新的資料流初始化嘗試:
s5可由 P1 啟動(允許較新的資料流接管),但遭到 P2 拒絕,因此不會啟動。
如果嘗試使用app3初始化資料流,也會發生相同情況:相同原則P2會拒絕其存取。
現在,讓我們看看如果使用者嘗試使用app1建立新串流會發生什麼情況:
應用程式app1與原則 P2 沒有任何關係,所以它只會套用原則P1:允許新資料流啟動並拒絕舊資料流(在此案例中為s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