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id1821HC00URO

為了管理檔案的整備程度,Adobe Experience Manager Guides提供檔案狀態屬性來指示檔案的目前狀態。 檔案狀態可協助您快速找出檔案是新檔案、檢閱中檔案或檢閱已完成狀態。

檔案狀態型別

檔案可以在​ 檔案狀態 ​設定檔中定義任何檔案狀態。 例如,檔案可以有下列任一檔案狀態:

  • 草稿 — 指出已建立並儲存檔案,且有新的變更。
  • 稽核中 — 表示已啟動檔案的稽核工作流程。
  • 已檢閱 — 表示檔案已由預期的使用者檢閱。

這些狀態是根據「檔案狀態」設定檔設定來手動或自動設定的。 例如,如果「檔案」狀態設定檔的開始狀態設定為「草稿」,且檢閱中的檔案定義了「稽核中」狀態。 然後,當您建立檔案時,檔案狀態會設定為​ 草稿。 如果您啟動稽核任務,則檔案的狀態將變更為「稽核中」。

您也可以手動變更單一或多個檔案的檔案狀態。 但是,如果您選擇變更多個檔案的檔案狀態,則允許的狀態會由所選檔案允許的一般狀態決定。 例如,假設您已以相同順序將檔案狀態定義為「草稿」、「稽核中」、「已稽核」和「準備發佈」。 在檔案1.dita上,狀態設定為​ 草稿,而在檔案2.dita上,狀態設定為「已檢閱」。 當您同時選取one.dita和two.dita時,允許的檔案狀態將會是​ 準備發佈。 由於two.dita處於​ 已檢閱 ​狀態,因此two.dita的下一個可能狀態只是​ 準備發佈,這會在選取兩個檔案時顯示。

NOTE
檔案一次只能有一個狀態。

從編輯器變更檔案狀態

若要變更檔案的狀態,請執行下列步驟:

  1. 在編輯器中開啟檔案,然後從右側面板中選取「檔案屬性」。

  2. 在「檔案屬性」面板中,從​ 檔案狀態 ​下拉式清單中選取新狀態。 您只能選取檔案狀態設定檔的「狀態轉換」區段中允許的檔案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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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
    管理員可以檢視所有檔案狀態,並將檔案變更為任何可能的狀態。
  3. 在確認提示中選取​ 儲存

從Assets UI變更檔案狀態

  1. 在Assets UI中,選取一或多個要變更檔案狀態的檔案。

  2. 在主工具列中選取​ 屬性

  3. 從​ 檔案狀態 ​下拉式清單中選取新狀態。 您只能選取檔案狀態設定檔的「狀態轉換」區段中允許的檔案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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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
    管理員可以檢視所有檔案狀態,並將檔案變更為任何可能的狀態。
  4. 選取「儲存並關閉」。

檢視檔案狀態

Assets UI的卡片檢視會顯示目前狀態以及個別DITA主題或DITA map的建立日期和大小。

在DDLC中使用檔案狀態

檔案狀態在管理DDLC中檔案的生命週期方面扮演重要角色。 如果您的組織嚴格遵循DDLC,那麼根據檔案的狀態來控制檔案編輯的機制就成為一項基本功能。 例如,您可以在檔案處於​ 草稿 ​或​ 稽核中 ​狀態時允許編輯檔案。 但是,一旦檔案經過稽核並準備好發佈,就應該有辦法防止進一步修改檔案。

Experience Manager Guides提供檔案核准工作流程,可協助您控制檔案開發流程的生命週期。 一旦檔案準備好發佈或達到倒數第二號狀態,您就可以將其標示為已核准。 檔案獲得核准後,Experience Manager Guides會建立檔案的新版本,並將其設為唯讀。 然後,您可以移動檔案以進行發佈,或建立基準線以進行進一步處理。

若要從標示為已核准的檔案中啟動新版本,作者必須啟動新版本。 開始新的發行會將檔案狀態再次變更為​ 草稿。 將檔案狀態變更為​ 草稿,檔案將可再次編輯,您可以繼續下一個版本。

若要使用檔案核准功能,請執行下列步驟:

NOTE
您的管理員必須啟用核准工作流程功能。 如需詳細資訊,請檢視「安裝與設定Adobe Experience Manager Guides as a Cloud Service」中的​ 啟用核准工作流程 ​區段。
  1. 在編輯器中,開啟您要標籤為核准的檔案。

  2. 選取​ 標示已核准 ​圖示。

  3. 如果您的檔案處於標籤為已核准的狀態,則會出現下列對話方塊:

    {width="300"}

    如果檔案無法標示為已核准,則會顯示下列訊息:

    {width="300"}

  4. 如果您的檔案已準備好標籤為已核准,請從下拉式清單中選取標籤,然後選取​ 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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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
    如果您的管理員尚未設定預先定義的標籤清單,則會顯示一個可輸入標籤的自由格式文字欄位。
  5. 一旦檔案成功標示為已核准,檔案的​ 預覽 ​就會以唯讀模式顯示。 所有編輯選項都會從所有三種模式(作者、Source和預覽)中移除。 不過,您仍可存取功能表為​ 版本歷程記錄 ​與​ 標籤 ​選項的​ 功能表 ​下拉式清單。

    {width="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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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
    在「預覽」模式中,具有「版本記錄」和「標籤」選項的「選單」下拉式清單會從工具列移除。

檔案一旦標籤為已核准,就不能再編輯。 如果您想要將該檔案用於下一個版本,則需要將其恢復為​ 草稿 ​狀態。 若要將已核准檔案的檔案狀態變更回​ 草稿 ​模式,請執行下列步驟:

  1. 在核准的檔案中,選取​ 開始新的版本 ​圖示

    「開始新發行」訊息隨即顯示。

  2. 選取​ 確認

    檔案的狀態會變更為「草稿」,且會在編輯模式的「編輯器」中開啟檔案。

父級主題:​編輯器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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