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您的第一個功能標幟 create-feature-flag

先決條件 prerequisites

在建立功能標幟之前,請完成下列工作:

  • 您可以存取Experience Rollout主控台 — 請參閱登入主控台
  • 您的應用程式已上線 — 請參閱將應用程式上線
  • 您有​ 開發人員 ​或​ 產品發行擁有者 ​角色

步驟1:建立功能標幟 create

若要建立新功能標幟,請遵循主控台中的下列步驟:

  1. 登入Experience Rollout主控台,並瀏覽至​功能與版本>功能旗標
  2. 從​ 應用程式 ​下拉式清單中選取您的應用程式。
  3. 選取​新功能
  4. 提供標題、索引鍵、說明,以及選用的標籤。
  5. 選擇性地新增對象條件(請參閱步驟2)。
  6. 儲存您的功能標幟設定。

步驟2:新增對象條件 audience

對象條件可控制哪些使用者會看到此功能。 您可以根據以下條件新增條件:

  • 設定檔屬性(例如國家/地區、電子郵件網域、使用者ID)
  • 內容變數
  • 預先定義的對象區段

若要新增對象條件,請在建立或編輯功能標幟時前往​ 對象 ​標籤。

NOTE
開發人員​角色是沙箱式。 開發人員只能透過在​ 對象>設定檔>使用者ID ​下新增自己的使用者ID,來公開功能。 若要向外部使用者公開功能,您需要​ 產品發行擁有者 ​角色。

步驟3:計算對象規模 audience-size

新增對象條件後,選取底部列中的​ 計算 ​以取得符合功能資格的預估使用者人數。 這有助於在上線之前驗證您的目標定位。

步驟4:排程(選擇性) schedule

您可以排程功能標幟,以便在未來的日期和時間啟用。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排程

常見問題集:我無法將功能標幟新增為開發人員 faq

開發人員​角色是沙箱式。 開發人員可以將其使用者ID新增至對象,私下測試功能。 他們無法將功能公開給外部使用者。 使用​ 產品發行擁有者 ​角色將功能發行給外部使用者。 請聯絡您的團隊管理員以更新您的角色。

另請參閱 see-al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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