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您的第一個功能標幟 create-feature-flag
先決條件 prerequisites
在建立功能標幟之前,請完成下列工作:
步驟1:建立功能標幟 create
若要建立新功能標幟,請遵循主控台中的下列步驟:
- 登入Experience Rollout主控台,並瀏覽至功能與版本>功能旗標。
- 從 應用程式 下拉式清單中選取您的應用程式。
- 選取新功能。
- 提供標題、索引鍵、說明,以及選用的標籤。
- 選擇性地新增對象條件(請參閱步驟2)。
- 儲存您的功能標幟設定。
步驟2:新增對象條件 audience
對象條件可控制哪些使用者會看到此功能。 您可以根據以下條件新增條件:
- 設定檔屬性(例如國家/地區、電子郵件網域、使用者ID)
- 內容變數
- 預先定義的對象區段
若要新增對象條件,請在建立或編輯功能標幟時前往 對象 標籤。
NOTE
開發人員角色是沙箱式。 開發人員只能透過在 對象>設定檔>使用者ID 下新增自己的使用者ID,來公開功能。 若要向外部使用者公開功能,您需要 產品發行擁有者 角色。
步驟3:計算對象規模 audience-size
新增對象條件後,選取底部列中的 計算 以取得符合功能資格的預估使用者人數。 這有助於在上線之前驗證您的目標定位。
步驟4:排程(選擇性) schedule
您可以排程功能標幟,以便在未來的日期和時間啟用。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排程。
常見問題集:我無法將功能標幟新增為開發人員 faq
開發人員角色是沙箱式。 開發人員可以將其使用者ID新增至對象,私下測試功能。 他們無法將功能公開給外部使用者。 使用 產品發行擁有者 角色將功能發行給外部使用者。 請聯絡您的團隊管理員以更新您的角色。
另請參閱 see-al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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