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共享目录
创建共享目录时,系统自动创建具有相同名称的客户组。 例如,如果您创建名为 ABC目录 的共享目录,则系统还会创建相应的 ABC目录 客户组。 将公司分配给共享自定义目录与将公司分配给客户组大致相同。
新的共享目录不包括产品、自定义定价或公司关联。 公共目录(启用共享目录时创建的默认共享目录)会自动分配给来宾以及未与公司关联的客户。
必须先设置共享目录的以下方面,然后才能使用它:
- 目录范围
- 产品选择
- 自定义价格
- 公司分配
价格范围
如果您安装的是多站点,请确保在创建共享目录之前配置价格范围。 价格范围可以设置为Global
或Website
。 但是,只能在设置过程开始时设置它。 网站选择器出现在共享目录设置的步骤2中。
-
在 管理员 侧边栏上,转到 Stores > Settings>Configuration。
-
在左侧面板中,展开 目录 并在下面选择 目录。
-
展开 价格 部分的 。
-
将 目录价格范围 设置为
Website
。{width="600" modal="regular"}
-
单击 Save Config。
第1步:创建共享目录
创建共享目录的方法有两种。 您可以创建任一类型的共享目录,也可以复制现有的共享目录。 新的共享目录不包含任何产品,且尚未分配给公司。
方法1:添加新共享目录
-
在 管理员 侧边栏上,转到 Catalog > Shared Catalogs。
-
单击右上角的 Add Shared Catalog 并执行以下操作:
-
为共享目录输入 Name。
您分配的名称将在管理员和客户控制面板中使用(如果适用)以引用共享目录。 它还会成为相应的客户组的名称。
-
选择 Type :
Custom
或Public
。 -
选择适用于从共享目录进行的购买的相应 Customer Tax Class。
有关税分类设置和定义的详细信息,请参阅税分类。
以下示例显示了一个适用于特定批发客户的新自定义目录。
{width="600" modal="regular"}
-
输入 Description
-
-
完成后,单击 Save。
新目录显示在 Shared Catalogs 网格中。
方法2:复制现有的共享目录
重复的自定义目录会保留原始目录的定价模型和结构,但不保留公司关联。 系统还会创建对应的客户组,其名称与重复目录相同。 默认情况下,重复的目录在原始目录中名为 Duplicate of。
如果公共共享目录重复,则重复目录的类型将更改为custom
。
-
在 管理员 侧边栏上,转到 Catalog > Shared Catalogs。
-
对于网格中要复制的共享目录,转到 Action 列并选择 General Settings。
-
在页面顶部的选项中,单击 Duplicate。
{width="600" modal="regular"}
-
为新目录更新以下字段:
- Name
- Type
- Customer Tax Class
- Description
-
完成后,单击 Save。
此重复项显示在 Shared Catalogs 网格中,具有唯一的ID。
第2步:完成设置
创建新共享目录后,必须为它配置相应的产品选择、公司分配和类别权限。 若要继续,请参阅设置定价和结构。
共享目录演示
要查看共享目录管理的演示,请观看此视频:
共享目录页面引用
按钮栏
目录详细信息
Public— 标识可供所有来宾访客以及未与公司关联的登录客户使用的共享目录。 安装Adobe Commerce B2B时创建默认公共共享目录,但必须由存储管理员配置。 一次只能存在一个公共共享目录。
网格列
Public
或Custom
。Set Pricing and Structure
、Assign Companies
、General Settings
、Delet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