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溯相容性標準

NOTE
Adobe Experience Platform Launch已經過品牌重塑,現在是Adobe Experience Platform中的一套資料收集技術。 因此,所有產品文件中出現了幾項術語變更。 如需術語變更的彙整參考資料,請參閱以下文件

Adobe Experience Platform中標籤擴充功能的更新必須回溯相容於舊版擴充功能。 這表示:

  • 對擴充功能的主要元件所做的任何修改,都必須與舊版相容。這包括擴充功能組態、事件類型、條件類型、動作類型、資料元素類型和共用模組。
  • 使用者使用舊版擴充功能建立的元件,必須能通過較新版本提供的結構描述方面的驗證。
  • Adobe Experience Platform使用者應該能夠安裝您的擴充功能更新版本,並在他們刻意變更前,讓他們已完成的一切都能繼續正常運作。

允許的變更

您可以對擴充功能進行下列類型的變更:

  1. 您可以新增元件 (事件類型、條件類型等)。
  2. 您可以將新的選用欄位新增至擴充功能組態設定。
  3. 您可以將必要欄位變更為選用欄位。

禁止的變更

您不可對擴充功能進行下列類型的變更:

  1. 您不可重新命名元件。
  2. 您不可移除元件。
  3. 您不可從元件中移除欄位。
  4. 您不可將選用欄位變更為必要欄位。
  5. 您不可新增必要欄位。
  6. 您不可變更現有共用模組的 API。

如果您進行這些變更,則任何已在其屬性中安裝您的擴充功能的人,將隨即開始遇到下列問題:

  • 規則不再正確呈現,因為其中一個規則元件所尋找的元件已不存在
  • 所有建置都會失敗,因為程式庫中包含已不存在於擴充功能的上游資源
  • 所有建置都會失敗,因為程式庫所含的資源具有未通過新結構描述驗證的設定

尤其是在第二種情況下,使用者可能無從補救,也無法修正其屬性以便重新發佈。

移除功能

在某些情況下,基於正當的商業考量,您可能會認為確實需要進行禁止的變更 (如前所列)。您仍不可這麼做,但有以下可行的替代措施:

  1. 我想移除元件 => 建立新元件,並淘汰舊元件
  2. 我想從元件中移除一個欄位 => 建立將該欄位移除的新元件,並淘汰舊元件
  3. 我想將選用欄位變更為必要欄位 => 建立需要所需欄位的新元件,並淘汰舊元件
  4. 我想要變更共用模組的 API => 建立新的共用模組,並淘汰舊模組

你可能逐漸掌握其共通性了。很好。淘汰舊元件時,您應通知使用者擴充功能已淘汰,而需要切換至新元件。 建議您與使用者通訊時應留意若干要點:

  • 更新舊元件的顯示名稱,使其包含「(已淘汰)」。
  • 更新舊元件的檢視,使其包含醒目的紅色警告文字,指出該元件已淘汰,使用者應切換至新元件。
  • 更新您的模組程式碼,以在主控台中記錄淘汰通知。切記,這些內容將會對使用者顯示,因此應簡單明瞭。
  • 從您的 CRM 系統傳送淺顯易懂的電子郵件訊息。

如果舊功能不僅已過時,且實際上已不存在於您的解決方案中,您可以另外執行一個步驟,但必須等到使用者收到通知並在充裕的時限內完成更新後,才能執行。

  • 更新模組的內容,使其不執行任何操作。這會在下一個組建中移除使用者已部署程式庫所含的功能,但不會中斷使用者的任何規則或組建。

還原已移除的功能

如果您在移除功能後有使用者反映某些作業因此而中斷,則必須發行新版擴充功能,將已移除的元件還原。

以上述方式還原處於已淘汰狀態的元件並沒有問題,但前提是元件必須存在。

例如,假設您有 v1.0,其中包含人們正在使用的元件 XYZ。其後,您發行了不再包含元件 XYZ 的 v1.1。有使用者反映您的擴充功能破壞了其屬性,因此您需要加以修正。您必須發行再次導入元件 XYZ (可能處於已淘汰狀態,這取決於您) 的 v1.2,並且讓使用者升級至 v1.2,好讓一切恢復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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