螢幕內容提供程式,允許內容作者建立和管理頻道。 內容作者可以添加新內容、編輯內容,而無需擔心建立顯示器或播放器註冊的詳細資訊。 內容提供方從開發內容、顯示或播放器註冊的基礎詳細資訊中提供抽象。
下節介紹在完成設定後如何使用螢幕內容提供程式 螢幕服務提供程式。
必備條件
在開始閱讀本節之前,請參閱 設定螢幕服務提供程式 瞭解如何從螢幕服務提供程式導航到此用戶介面。
按照以下步驟登錄到螢幕內容提供程式:
導航到 Adobe Experience Cloud 首頁。
選擇 Experience Manager。
按一下 啟動 從Cloud Manager卡中。 成功登錄後 雲管理器,您已準備好使用用戶介面(UI)。
選擇螢幕as a Cloud Service的程式並按一下表徵圖,如下所示開啟Cloud Manager的 概述 頁。
如果尚未建立任何程式,請參閱 首次登錄螢幕as a Cloud Service,它將指導您在Cloud Manager中為螢幕as a Cloud Service添加新程式。
從 環境 卡以訪問螢幕內容提供程式。
登錄「螢幕內容提供程式」後,現在您已準備好在內容回放中建立內容。
必須使用螢幕內容提供程式來建立和管理:
現在,您已學會了如何導航到螢幕內容提供程式,現在,您應通過下一步查看文檔來繼續螢幕as a Cloud Service之旅, 在螢幕中建立和管理項目as a Cloud 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