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EM 6.4之前,客戶程式碼部署在JCR不可預測的區域,這些區域在升級時可能會變更。 因此,正式AEM發行版本通常會覆寫自訂程式碼、設定或內容。 此外,客戶變更有時會覆寫AEM產品程式碼或內容,破壞產品功能。
透過明確界定AEM產品程式碼和客戶程式碼的階層,可以避免這些衝突。
為此,從AEM 6.4開始,並在未來版本中繼續,內容正在從/etc重新構建到存放庫中的其他資料夾,以及有關內容去向的准則,遵守以下高級規則:
升級至AEM 6.5時,/etc底下內容的大型子集將會在存放庫的其他資料夾中重複。 這些新位置是參照內容的偏好位置。 不過,為了讓AEM 6.5升級能夠回溯相容於/etc資料夾中先前的位置,已做出每次嘗試,所以在大部分情況下,舊位置將繼續由AEM程式碼參考,直到在客戶的應用程式中主動進行變更(且在許多情況下是手動進行)為止。 從時間軸的角度來看,變更分為兩類:
在規劃升級至AEM 6.5時,請參考下列各解決方案頁面,以評估工作量:
每個頁面都有兩個區段,分別對應至必要變更的急迫性。 「使用6.5升級」區段下的任何專案都應在AEM 6.5升級專案中處理。 「未來升級之前」下的任何專案都可選擇延後至升級後。
頁面上的每個專案都包含「重新建構指引」欄位,該欄位詳細說明調整新6.5存放庫模型的建議技術策略,以便新位置參考先前位於/etc資料夾下的內容。 額外的「附註」欄位可提供任何其他有用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