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自訂CSS即可完成互動式影像檢視器的所有視覺化自訂和大部分行為自訂。
建議的工作流程是為適當的檢視器取用預設的CSS檔案,將它複製到不同的位置,加以自訂,然後在style=
命令中指定自訂檔案的位置。
您可在下列位置找到預設的CSS檔案:
<s7viewers_root>/etc/dam/viewers/s7viewers/html5/InteractiveImage.css
自訂CSS檔案必須包含與預設的類別宣告相同。 如果省略類別宣告,檢視器將無法正常運作,因為它不提供使用者介面元素的內建預設樣式。
提供自訂CSS規則的替代方式是直接在網頁或連結的外部CSS規則中使用內嵌樣式。
建立自訂CSS時,請記住檢視器會指派.s7interactiveimage
類別給其容器DOM元素。 如果您使用與style=
命令一起傳遞的外部CSS檔案,請在CSS規則的子體選擇器中使用.s7interactiveimage
類作為父類。 如果您要在網頁上新增內嵌樣式,請另外以容器DOM元素的ID來限定此選取器,如下所示:
#<containerId>.s7interactiveimage
您可以針對不同的裝置,以及CSS中的內嵌大小,讓您的內容顯示方式視使用者的裝置或特定網頁版面而定。 這包括(但不限於)不同的版面、使用者介面元素大小和圖稿解析度。
檢視器支援兩種建立互動式設計CSS的機制:CSS標籤和標準CSS媒體查詢。 您可以單獨使用或搭配使用。
CSS標籤
為協助建立互動式設計的CSS,檢視器支援CSS標籤。 這些是動態指派給頂層檢視器容器元素的特殊CSS類別。 這些檢視器會根據執行時期檢視器大小和目前裝置上使用的輸入類型而定。
第一組CSS標籤包含.s7size_large
、.s7size_medium
和.s7size_small
類。 它們會根據檢視器容器的執行時期區域套用。 例如,如果檢視器區域等於或大於一般案頭螢幕的大小,請使用.s7size_large
。 如果區域靠近普通平板裝置,請指派.s7size_medium
。 對於類似行動電話螢幕的區域,請使用.s7size_small
。 這些CSS標籤的主要用途是針對不同的螢幕和檢視器大小,建立不同的使用者介面版面。
第二組CSS標籤包含.s7mouseinput
和.s7touchinput
。 如果目前的裝置可進行觸控輸入,則會設定CSS標籤.s7touchinput
。 否則,使用.s7mouseinput
。 這些標籤主要用於針對不同的輸入類型建立具有不同螢幕大小的使用者介面輸入元素,因為通常觸控輸入需要較大的元素。
下列範例CSS將使用滑鼠輸入的系統上的按鈕大小設定為28 x 28像素,以及觸控輸入裝置上的56 x 56像素。 如果檢視器的大小更小,則會設為20 x 20像素。
.s7interactiveimage.s7mouseinput .s7imagemapeffect .s7icon {
width:28px;
height:28px;
}
.s7interactiveimage.s7touchinput .s7imagemapeffect .s7icon {
width:56px;
height:56px;
}
.s7interactiveimage.s7size_small .s7imagemapeffect .s7icon {
width:20px;
height:20px;
}
若要定位像素密度不同的裝置,您需要使用CSS媒體查詢。 下列媒體查詢區塊將包含高密度螢幕專用的CSS:
@media screen and (-webkit-min-device-pixel-ratio: 1.5)
{
}
使用CSS標籤是建立互動式設計CSS最有彈性的方式,因為它不僅可讓您鎖定裝置螢幕大小,還可讓您鎖定實際的檢視器大小,這對互動式設計版面很有用。
您可以使用預設檢視器CSS檔案做為CSS標籤方法的範例。
CSS媒體查詢
您也可以使用純CSS媒體查詢來完成裝置感應。 僅當特定媒體查詢區塊在對應裝置上執行時,才會套用其中包含的所有內容。
套用至行動檢視器時,請依下列順序使用四個CSS媒體查詢(在CSS中定義):
僅包含所有觸控裝置的特定規則。
@media only screen and (max-device-width:13.5in) and (max-device-
height:13.5in) and (max-device-width:799px),
only screen and (max-device-width:13.5in) and (max-device-height:13.5in)
and (max-device-height:799px)
{
}
僅包含具有高解析度螢幕的平板電腦專屬規則。
@media only screen and (max-device-width:13.5in) and (max-device-height:13.5in) and (max-device-width:799px) and (-webkit-min-device-pixel-ratio:1.5),
only screen and (max-device-width:13.5in) and (max-device-height:13.5in) and (max-device-height:799px) and (-webkit-min-device-pixel-ratio:1.5)
{
}
僅包含所有行動電話的特定規則。
@media only screen and (max-device-width:9in) and (max-device-height:9in)
{
}
僅包含具高解析度螢幕之行動電話的特定規則。
@media only screen and (max-device-width:9in) and (max-device-height:9in) and (-webkit-min-device-pixel-ratio: 1.5),
only screen and (device-width:720px) and (device-height:1280px) and (-webkit-device-pixel-ratio: 2),
only screen and (device-width:1280px) and (device-height:720px) and (-webkit-device-pixel-ratio: 2)
{
}
使用媒體查詢方法,您應將CSS與裝置感應組織如下:
在每個媒體查詢中,不需要複製整個檢視器CSS。 只有特定於特定裝置的屬性才會在媒體查詢中重新定義。
許多檢視器使用者介面元素都使用點陣圖圖樣式化,並有多個不同的視覺狀態。 例如,按鈕通常至少有三種不同狀態:up
、over
和down
。 每個狀態都需要為其指定自己的點陣圖圖稿。
使用傳統的樣式設定方法,CSS會針對使用者介面元素的每個狀態,個別參考伺服器上的個別影像檔案。 以下是用於設定縮放按鈕樣式的範例CSS:
.s7interactiveimage .s7imagemapeffect .s7icon {
background-image: url(images/v2/imagemap/ImageMapEffect_icon1_light_up_touch.png);
}
.s7interactiveimage .s7imagemapeffect .s7icon:hover {
background-image: url(images/v2/imagemap/ImageMapEffect_icon1_light_over_touch.png);
}
此方法的缺點是,當元素第一次互動時,一般使用者會體驗到使用者介面的閃爍或延遲回應。 發生此動作是因為新元素狀態的影像圖稿尚未下載。 此外,由於伺服器的HTTP呼叫數增加,此方法可能會對效能造成輕微的負面影響。
CSS精靈是另一種方式,可將所有元素狀態的影像圖稿結合為稱為「精靈」的單一PNG檔案。 此類「精靈」具有指定元素的所有視覺狀態,並依序放置。 當使用精靈設定使用者介面元素的樣式時,CSS中所有不同狀態都會參照相同的精靈影像。 此外,background-position
屬性會用於每個狀態,以指定使用"sprite"影像的哪一部分。 您可以以任何適當的方式來建構「精靈」影像。 檢視器通常會垂直堆疊檢視器。
以下是以「精靈」為基礎的範例,說明先前設定的相同縮放按鈕樣式:
.s7interactiveimage .s7imagemapeffect .s7icon {
background-image: url(images/v2/imagemap/ImageMapEffect_icon1_light_up_touch.png);
background-position: -0px -56px; width: 56px; height: 56px;
}
.s7interactiveimage .s7imagemapeffect .s7icon:hover {
background-position: -0px -0px; width: 56px; height: 56px;
}
!IMPORTANT
規則來設定檢視器元素的樣式。 尤其是,!IMPORTANT
規則不應用來覆寫檢視器或檢視器SDK提供的任何預設或執行時期樣式。 其原因在於它可能會影響正確元件的行為。 您應該改用具有適當特定性的CSS選擇器來設定本「檢視器參考」指南中說明的CSS屬性。background-image
屬性將點陣圖圖稿分配給用戶介面元素。width
和height
屬性定義其邏輯大小。 傳遞給background-image
的點陣圖的大小不會影響其邏輯大小。-webkit-background-size:contain
屬性,將背景縮小到邏輯用戶介面元素大小。display:none
新增至其CSS類別。rgba(R,G,B,A)
格式。 否則,可使用格式#RRGGBB
。以下是適用於視訊影像檢視器的使用者介面元素參考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