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服務支援可縮放向量圖形(SVG)檔案作為源資料。 必須符合SVG1.1。
影像服務僅識別靜態SVG內容;不支援動畫、指令碼和其他交互內容。
SVG可以指定任何允許的影像檔案(URL路徑、 src=
, mask=
)。 在柵格化SVG檔案的內容後,它就像影像一樣處理。
與影像類似,SVG檔案可以指定為影像目錄條目或相對檔案路徑。
$ *var*$
替換變數可以包含在值字串中的SVG檔案中 <text>
元素和任何元素屬性。
嵌入式影像服務請求的查詢部分中的重要變數不會直接替換。 相反,所有可用的變數定義都附加到請求中,這允許影像服務在分析請求時替換變數。
請參閱 替代變數 的雙曲餘切值。
影像可以使用 <image>
的子菜單。 由 xlink::href
屬性 <image>
元素必須是有效的影像服務請求。 不允許使用外來URL。
指定完整的映像服務請求,從 http://
,或相對url,以 /is/image
。 如果指定了完整的HTTP路徑,則從路徑中刪除域名以轉換為相對格式。 使用完整HTTP路徑可能是有優勢的,因為它允許使用第三方SVG呈現器預覽檔案。
在此版本的影像服務中對渲染影像的支援有限。 僅在傳統影像服務分層和模板機制不足以達到預期結果的情況下,才應使用SVG內的引用影像。 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使用SVG來生成多影像複合材料。
此時,嵌入在SVG中的影像不會自動調整大小。 確保所有影像參照都包括設定所需影像大小所需的「影像服務」命令(例如, wid=
)。 如果未顯式設定影像大小, attribute::DefaultPix
的子菜單。
所有嵌入在SVG檔案中並通過替換變數傳遞給SVG模板的顏色值都假定存在於 sRgb
顏色空間。
當影像嵌入到SVG中時不執行顏色轉換。 要確保顏色保真度,請確保指定 icc=sRgb
所有嵌入式映像請求。
光柵化後,SVG影像像其他影像一樣參與色彩管理。
以下SVG模板說明了影像引用和變數的使用。
<?xml version="1.0" standalone="no"?> <!DOCTYPE svg PUBLIC "-//W3C//DTD SVG 20010904//EN" "http://www.w3.org/TR/2001/REC-SVG-20010904/DTD/svg10.dtd"> <svg width="500" height="500"> <image x="50" y="50" width="400" height="400" xlink:href="/is/image?src=$img$&wid=300&hei=400"/> <text x="150" y="400" style="font-size:$pts$; fill:$color$"> Title: $txt$ </text> </svg>
此SVG模板可能使用如下:
http://server/is/image/mySvgTemplate.svg?$txt=Svg%20Template%20Test&$img=myImage.tif&$color=red&$pts=40&qlt=95
SVG檔案必須是獨立檔案,並且不得引用任何次檔案或資源,但與「影像服務」或「影像呈現」請求一起引用的外部影像除外(請參閱上文)。
只呈現靜態內容。 動畫、互動式功能,如按鈕等。 可能存在,但可能未按預期呈現。
目前不支援基於ICC配置檔案的顏色規範。
<script>
元素可能存在,但始終被忽略。